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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包裡放一瓶防狼噴霧,會不會被警察開單?真的噴了壞人,會不會反過來被告?
答案取決於你怎麼帶、什麼時候用。以下把攜帶和使用的界線,一次說清楚。
沒有直接寫。刑法的正當防衛規定和社會秩序維護法,條文都沒有點名防狼噴霧,所以一般人可以合法購買、隨身攜帶。哨子、警鳴器、噴霧器都是常見的隨身防身器材,法律管的是你怎麼帶、怎麼用:攜帶要有正當理由,使用不能防衛過當。
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處罰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的器械、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的人,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。所以防狼噴霧帶在身上,就只當防身備用,不拿出來把玩、比劃或嚇人;拿噴霧驚嚇他人、有危害安全之虞,同樣會被處罰。
刑法的正當防衛規定是:對於現在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,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而做的防衛行為,不罰;但防衛過當的話,只是可以減輕或免除刑責,不等於沒事。關鍵在「現在」和「不過當」:危險正在發生,你是為了脫身才噴;對方已經離開或停手,就不要再追著噴。噴完要迅速脫離現場,往人多的地方走。
先到安全、有人的地方,撥打 110 報案,同時把人、時、地、事、物記下來,包括對方特徵、時間、地點,提供給警方。如果噴霧沾到自己的眼睛或皮膚,要立即以大量清水沖洗。平常不要在密閉空間試噴,也要記得:防狼噴霧不能隨身帶上飛機,也不能託運。
防狼噴霧可以合法購買,隨身帶著防身要守住界線:平常只當防身備用、不拿來嚇人,真的遇到危險才用、脫身就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