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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電的時候,你從房間走到大門,一路上看得見嗎?營業場所要看法規有沒有過,住家要看夠不夠用,判斷方式其實相同:確認逃生路徑上沒有照不到的地方。以下從法規照度講到居家配置,一次說清楚。
法規對緊急照明的核心要求是地面照度。規定是:緊急照明燈照在地面的水平面照度,地下建築物的地下通道要在 10 勒克司(Lux)以上,其他場所要在 2 勒克司以上。
法規沒有訂「幾公尺一盞」,只訂照度,所以間距要自己回推:每盞燈的有效照明範圍,取決於功率、配光與安裝高度,產品規格上會標示,不同燈具差很多。配置原則是沿逃生動線佈點、讓光域重疊銜接。法規有明講的一點是:走廊轉彎處要加裝緊急照明燈,也就是轉角要有一盞;樓梯平台也建議裝一盞,停電時走樓梯最需要看清腳下。出入口上方或側邊再裝一盞收尾。裝完之後,要做一次「斷電走一圈」實測!哪裡看不清楚,就在哪裡補一盞。
住宅可以照這個配置:每層樓梯口一盞(透天全樓層)、長走廊兩端各一盞、玄關與配電箱附近一盞、長輩房到浴室的動線再加一盞,照這樣配置就能做到全程有光。
第一種是把兩盞裝在同一區,亮的地方更亮、暗的地方照樣暗,光要分散在整條路徑上;第二種是裝太高或裝在樑後面,光被結構擋住,照不到地面。安裝時避開樑柱遮擋,讓光直射逃生路面。
關掉總開關,走一遍家裡的逃生路線:每一步都看得見,就代表夠了;有一段看不見,就補一盞!
居家要裝的話,可以選緊急照明燈。先照上面的居家版配置抓數量,裝好再斷電走一遍,哪一段看不清楚就補哪一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