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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警器是不是一定要裝?沒裝會被罰嗎?租來的房子又是誰要負責?這是很多人對住宅火災警報器共同的疑問。其實它價格不高,安裝也很簡單。
住警器的作用,是在你還沒聞到煙味之前,就用聲響把人叫醒。以下把規定怎麼說、該裝在哪、房東房客各負責什麼一次說清楚。
消防法要求住宅要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,並且要維護它能用。白話來說,整棟不需要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住宅(一般公寓、透天、沒有整棟警報系統的住家),都要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。既有住宅也早有期限,應在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以前裝好;各地也有推廣與補助。符合規定的款式,例如通過消防署認證的火災警報器(偵煙型)。
法規規定,寢室、廚房和有寢室樓層的樓梯都要設置;走廊則是同一層有 5 間以上超過 7 平方公尺的居室才需要。偵煙式裝在寢室、客廳、走廊、樓梯(會產生油煙的廚房不適合);定溫式裝在廚房、神明廳等多煙的地方。位置要裝在天花板,距離牆面或樑 60 公分以上、距離出風口 1.5 公尺以上(窗邊也建議保持距離),避免氣流影響偵測。
自有住宅由屋主負責裝設與維護。租屋的話,通常由房東設置,房客負責日常維護——不要自行拆除;誤報時確認沒有火情後,可先把電池拔下,等原因排除再裝回去,不要拔了就不裝。建議看屋、簽約時就主動確認屋內有沒有裝設。
每月按一次測試鈕,確認有警報聲;低電量提示響起就換電池;機體到了商品標示的使用年限就汰換。
住警器的規定是「應設置」。把偵煙式、定溫式裝在對的位置,租屋族記得確認房東已經設置並維持運作,再每月測試一次。
住警器花費不高、安裝只要幾分鐘。如果家裡還沒裝,或不確定那台還能不能用,建議先處理。廚房油煙多,可以改用火災警報器(偵熱型),比較不會誤報。